各位老师:
温州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-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,依照《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(试行)》温理工行政【2022】5号(附件1)、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》(行政[2014]13号)(附件2),结合本单位制定的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(试行)》(附件3),开展2022-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,确定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。考核结果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B级(含)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学年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%,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%;C级和D级具体比例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。
2、各位老师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《温州理工学院2022-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》(附件4)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李畅处,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:1583684431@qq.com(邮件名称注明姓名+考核材料)。所交材料截止日期6月15日晚10点,超过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材料。
注意事项:
1、“年度教学工作量”按学年统计,“教学效果”中学生评教数据是2021-2022学年第2学期和2022-2023学年第1学期两个学期的数据,由学院综合科统计,统一填写。
2、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分统计时间为:2022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,以项目或获奖的发文落款时间为准。
3、确定的考核等级将在我院进行公示,通知教师本人。教师对定级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。
4、公示无异议后,我院会将《温州理工学院2022-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》(附件4)和《温州理工学院2022-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5)上交至报教务处。
5、考核定级不再区分编制类别,统一考核定级。
附件1:行政[2022]5号关于印发《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docx.docx
附件2:温理工行政〔2022〕98号关于印发《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docx.docx
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(试行).docx.docx
附件5: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.doc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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