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2021-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,依照《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(试行)》(行政[2022]5号)(附件1)、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》(行政[2014]13号)(附件2),结合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细则,开展2021-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,确定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。考核结果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B级(含)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学年各单位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%,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%;C级和D级具体比例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。
2、各单位对教学业绩考核等级、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在本部门进行公示,通知教师本人。教师对定级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部门提出申诉。
3、各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,于2022年7月4日前将《温州理工学院2021-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》(附件3,考核表根据各单位考核细则可做相应调整)和《温州理工学院2021-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4)交至教务处,电子稿发送至jwc@wzut.edu.cn。
4、注意事项:考核定级不再区分编制类别,统一考核定级。
联系人:肖老师;联系电话:86680755/778755。
教务处
2022年5月31日
附件1:行政[2022]5号关于印发《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docx
附件2:行政[2014]13号关于印发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》的通知.doc
附件3:温州理工学院2021-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.doc
附件4:温州理工学院2021-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.doc